關于不再計列建設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費用的通知
- 分類:政策法規
- 作者:
- 來源:南京市工程造價信息網
- 發布時間:2023-04-21 10:33
- 訪問量:
【概要描述】有關單位: 按照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《關于不再計列建設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費用的通知》(蘇建函質安〔2023〕145號)的要求,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: 我市在建建設工程2023年1月8日之前完成的工程量按照《關于建設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費用計取和工期調整的指導標準》(寧建建監字〔2022〕208號)執行。 2023年1月8日之后完成的工程量、擬建建設工程工程造價中不再計列建設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費用。2023年1月8日至本通知發布前,施工企業為有序應對調整后可能出現的風險,實際發生新冠疫情防控費用成本支出的,應做好情況記錄,收集書面證明資料,及時辦理簽證,按實結算。 ? ? ? ? ? ? ? ? ? ? ? ?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? ? ? ? ? ? ? ? ? ? ? 2023年4月20日
關于不再計列建設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費用的通知
【概要描述】有關單位:
按照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《關于不再計列建設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費用的通知》(蘇建函質安〔2023〕145號)的要求,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:
我市在建建設工程2023年1月8日之前完成的工程量按照《關于建設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費用計取和工期調整的指導標準》(寧建建監字〔2022〕208號)執行。
2023年1月8日之后完成的工程量、擬建建設工程工程造價中不再計列建設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費用。2023年1月8日至本通知發布前,施工企業為有序應對調整后可能出現的風險,實際發生新冠疫情防控費用成本支出的,應做好情況記錄,收集書面證明資料,及時辦理簽證,按實結算。
?
? ? ? ? ? ? ? ? ? ? ?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
? ? ? ? ? ? ? ? ? ? ? 2023年4月20日
- 分類:政策法規
- 作者:
- 來源:南京市工程造價信息網
- 發布時間:2023-04-21 10:33
- 訪問量:
有關單位:
按照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《關于不再計列建設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費用的通知》(蘇建函質安〔2023〕145號)的要求,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:
我市在建建設工程2023年1月8日之前完成的工程量按照《關于建設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費用計取和工期調整的指導標準》(寧建建監字〔2022〕208號)執行。
2023年1月8日之后完成的工程量、擬建建設工程工程造價中不再計列建設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費用。2023年1月8日至本通知發布前,施工企業為有序應對調整后可能出現的風險,實際發生新冠疫情防控費用成本支出的,應做好情況記錄,收集書面證明資料,及時辦理簽證,按實結算。
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
2023年4月20日
掃二維碼用手機看
相關案例
Copyright 江蘇金永誠建設投資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蘇ICP備05023733號-1 網站建設:中企動力 南京分公司